中编办王峰:行业协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013-08-09 00:00          2079次阅读

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峰


尊敬的顾秀莲副委员长、李毅中会长,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中国工经联举办的行业协会发展论坛。论坛让我重点讲一讲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对行业协会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时间关系我就直奔主题,第一部分不讲了,直接讲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方案,对行业协会的发展究竟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讲几点看法。

我觉得从机遇看,有这么几点:

第一,企业有新期待。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在扩大经营和持续发展方面的需求不断加大,对行业协会在收集和发布行业信息、提供服务、解决行业的共性问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协调行业与企业之间关系、协调企业和政府间的关系、反映企业诉求等诸多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积极走出去参与全球竞争,但同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技术壁垒和反倾销反补贴增多,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国际贸易活动中不宜或者难以由政府和企业直接承担的事务,呼唤着我们行业协会主动、积极冲在一线发挥作用。这也是WTO的一项重要规则,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争取国际话语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所以说行业协会在当前企业发展和服务方面大有作为,而且空间很大。

第二,政府有新需求。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专业经济部门进行行业管理的模式已经被打破。政府在经济领域的职能越来越侧重于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具体经营行为,包括现在的行业管理,恐怕在新的形势下也要赋予它新的含义和新的管理方式。在这种政府职能改革、机构改革的情况下,政府越来越借助于协会的力量,这方面我们亲身感受的也比较多,我们长期从事这项工作,能感觉政府的一些部门,也越来越看中和借助于协会的力量,充分发挥协会熟悉行业,贴近和了解企业的优势,引领和促进行业整体发展。同时对政府自身来讲,也只有这样,才能腾出更多的精力抓宏观抓大事,立长远谋全局。也就是说抓政府该抓的事,才能把该管的事管好,这也是这一轮改革当中突出强调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的目的之所在。另一方面,当前经济成分和组织形式也日益多元化,人民群众参与公共事务和公共管理的意愿也不断增强,仅靠单一的政府管理已经难以为继,而且矛盾直接冲着政府。所以,怎么样来适应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就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进行社会治理结构的变革,发挥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在社会管理当中的协调作用。这就要求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己的社会功能,填补行政权力的空白。政府要从某些领域退出,要依靠协会填补这个空白,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第三,改革有新举措,或者说扶持协会发展有新动作。特别是这次改革把行业协会列为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类的社会组织,一共四类。与行政机关“脱钩”,成立时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这是一个重大的管理体制上的调整。同时,在各部门“三定”和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过程中,明确要求将原有行政部门承担的一些具体事务,能够交给行业协会的,一律交给协会来承担。中编办正在和各部门谈两件事,一个是修订“三定”,再一个就是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在这里我们十分注意和每个部门谈,现有的职能一条一条分析,哪些职能该取消,哪些职能该下放地方政府,哪些职能该转给行业协会,我就不具体说了。比如我们取消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承担的职业药师职业教育职责,工作交给中国职业药师协会承担,这样的事很多。所有这些,都给我们的行业协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而且,政府职能转变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随着这个过程逐步的推进,管理体制日趋完善,相信我国的行业协会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必将更加凸现。这就意味着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广阔,发展环境越来越宽松,发展的势头也会越来越好。对此,我们应当充满信心和希望。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次改革对行业协会来讲,也确实带来一些新的挑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从我本人了解的情况来看大概这么几点:

一、企业有担心。我国的行业协会,许多都是在政府的直接推动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这和一些传统的市场经济国家,行业协会的产生基础模式不一样,许多都是在政府机构改革中由政府部门改组而来的。有的尽管不是这样,也不是企业自主自发产生,而是由政府主导组建的。这就是现实,这就是我们的基础,所谓的体制内的行业协会产生就是这么一个模式。近年来也确实有多数体制外产生的,企业自发产生的这一类,但是我们的许多主体的行业协会,大概都是体制内的模式。正是有这种背景,使得我们一些协会带有浓厚的行政化色彩。我调研了一些地方,他们习惯于沿用过去那套管理理念和运行方式,自觉不自觉地用管理的这种理念来去服务企业。代表性不强、企业和行业的认同度不高、缺乏凝聚力、公信力和自我发展活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这轮改革要把政府原来承担的一些企业的职能转给协会来承担,如果政府的监管和规范的措施跟不上,如果我们的行业协会不能相应的加强自身的建设,一些企业就开始担心,行业协会可能会比政府部门管得更多更死。而且政府行政职能有财政保障,很多协会现在看来,本来就家底薄、经费少、负担重,行政经费如果主要靠自己解决,企业担心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无理收费的冲动会更强。还担心个别协会借这个机会向企业增加收费,加重企业负担。

二、政府有顾虑。目前,我国行业协会整体发育还不是很成熟,行业协会正值转型升级时期,处于转型阶段,而且是初级阶段。从总量上来看,无论行业协会的个数、规模、整个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行业协会吸纳就业的人员比例等,与国际相比是相当之低。所以说,大力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等各类社会组织,仍然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现在有些协会组织,规模不大,人员结构老化,工作基础不是十分牢固,社会影响力也不是很大;有些非常好的协会,有一定的规模,行业内也有影响力。如果行业协会自身能力建设不能同步加强,政府向协会让出职能难免会有所顾虑。在这次“三定”中,一些部门就明确提出,并不是不愿意转移这些职能,而是担心行业协会能不能把它承担起来,担心做不好甚至出乱子,最后这些部门兜着走,因为他们毕竟是主管部门。所以,可能大家注意到,在有些“三定”当中,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前面加了两个字:“逐步”。逐步转移,实际上带有一定的过渡措施,还想留点余地。说到底,我们国家的改革开放,最终都是为了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它的内生动力,是让企业搞活,让它更多地创造社会财富,激发整个社会活力。以人为本,这是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发展行业协会,目的也是行业协会能够更好的去服务企业。发展行业协会的目的是什么呢?我觉得更多的是想通过行业协会服务企业,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而不是简单的职能转移,如果是给企业送走一个老板换了一个婆婆,恐怕就违背了改革的初衷。

三、改革有要求。这次提出的降低登记门槛,“脱钩”、“一业多会”等要求,对已经存在的行业协会而言,与政府“脱钩”完成以后,在职能、机构、人事、财务、资产、编制等方面将与行政机关分开。这对于有些过度依赖政府的协会来说,确实有一个断奶以后自求生存自谋发展的问题。直接登记以后,不可避免的将有大量协会涌现出来,因为过去找不到主管部门,长期游离于登记之外的组织将合法的存在了,这样的数量不小,它也将同样的参与到对企业和政府的服务中。特别是打破“一业一会”的垄断格局后,协会之间也存在一个互相竞争和优胜劣汰的选择。谁服务得好,企业可能就选择谁,政府可能就购买谁的服务。当然,对于这个“一业多会”现在还只是探索,但为什么会在这一次改革当中提出这个问题呢?为什么过去不提现在提出来了呢?我想提出这个“探索”这两个字本身,就意味着它可能会是一种趋势,这么一个方向。至于“一业多会”具体操作层面、技术层面另当别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协会如果不能主动的去适应这种趋势,或者说不做准备的话,将陷于被动。

为落实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已经专门发文,明确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要求,提出要用三到五年时间完成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在2013年29项任务当中,就有好几项工作涉及到行业协会,有关部门目前正在按照国务院要求,抓紧工作,力争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这个任务。中编办也参与了多项涉及到行业协会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行业协会如何把握住机遇?如何应对面临的挑战?确实是一个紧迫和现实的问题。一方面,要正确履行好政府转移过来的职能,切实发挥应有作用,让政府放心;另一方面,努力消除行政化倾向,为企业做好服务,让企业满意。要做到这两点,必须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自觉的去转型升级,在健全治理机制、推进民间化进程、提高市场化水平、提升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会员的能力等诸多方面抓紧改革和创新,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在这个问题上,大家比我更有思考,更有发言权。当然,促进行业协会的发展,对于政府来讲,还有许多事情要做。现在改革方案提出来了,但是真正落到实处,还会有哪些问题?应该怎么去解决?可不是一放就了的,我特别赞成李毅中会长讲话,包括要加快完善行业协会的法律体系建设,优化行业协会的发展环境,最大限度地购买服务,哪一些可以向协会来购买服务,都应该是有标准的。怎样做到既不干预行业协会依法自治,照章运行,同时又依法加强监督和指导、管理,以保障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这些对政府提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也就是说行业协会的发展,既要靠自身,也要靠政府,两个方面都要有才行。我想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相信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这些问题,如何实施的问题,相信也正在研究。

以上讲这些,不当之处还请老领导们多多批评指正,仅供大家参考,谢谢各位!